岑溪市人大常委會積極發揮代表作用
近幾年來,尤其是2016年換屆后,岑溪市人大常委會把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在工作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創新,確保代表工作干實干好。
完善制度。去年換屆以來,岑溪市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大膽實踐,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加強代表管理、發揮代表作用的規章制度。一是制定了相關規定,要求代表按照地域就近方便的原則,固定與基層群眾保持聯系。這對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代表工作機制,切實推進代表活動制度化、規范化,不斷增強代表同選民的聯系具有重要意義。二是對不認真履行代表職務的,要求其應當辭去或者勸其辭去代表職務。這種代表退出機制,為代表劃出了底線,敲響了警鐘,從而確保了代表隊伍永遠充滿生機和活力。三是明確代表小組活動任務。換屆之初,按照上級有關要求,明確要求各代表小組每季度至少開展活動1次,每年不少于4次,活動內容主要包括學習宣傳有關法律法規、聯系選民、開展調查研究、督促“一府兩院”改進工作、督辦代表建議、交流代表活動經驗等。四是加強代表履職考核。進一步規范和明確了代表履職管理、代表履職的考核和獎懲,積極發揮標桿和榜樣的作用。
拓展載體。岑溪市人大常委會以拓展活動載體和豐富活動內容為抓手,堅持做到經常性的代表活動與集中活動相結合,從而較好地發揮代表的應有作用。一是組織開展人大代表主題活動。要求代表在帶頭忠于憲法等法律、帶頭學習、帶頭建功立業、帶頭為民建言、帶頭為民辦事等方面為民做出莊嚴承諾,并要抓好落實。每年年終,組織對代表履職及承諾事項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評比。這對積極傾聽反映群眾呼聲、接受選民監督,充分展示人大代表履職為民的風采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依法規范組織開展代表述職活動。在組織代表述職過程中,通過以點帶面、典型引路、示范述職的方式,指導代表寫好述職報告,畫好“自畫像”,發動選民參加代表述職評議活動,從而推動代表述職活動常態化、述職主體普遍化,真正做到“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三是邀請代表參加監督活動、列席常委會會議。常委會組織的視察、調研、工作評議等監督活動,都會邀請相關人大代表參加,虛心接受其建議意見;召開常委會會議,邀請代表列席,并要求他們積極發言,開闊了代表視野,提高了代表履職能力,讓代表真正成為了“發言”代表。
狠抓落實。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職務、職責的重要途徑,就是依法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抓好代表議案和建議落實,是發揮代表作用的落腳點和關鍵所在。岑溪市人大常委會把督辦代表議案和建議,作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建立代表議案和建議督辦機制。出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召開代表建議交辦會議,將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分解至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實行常委會領導及相關委室分組督辦制度,確保代表建議真正落實到位。第二是“以點帶面”重點督辦。每年常委會都會確定重點督辦的代表建議意見,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對建議辦理情況進行專題視察、調研,對沒有在法定時間內及時辦結和答復代表的、代表極不滿意的,常委會將會對其“亮紅牌”,從而真正確保代表建議落到實處。三是實行“回頭看”。岑溪市人大常委會建立了“回頭看”跟蹤督辦、對承辦單位評先樹優等機制,督促承辦單位嚴格依法辦理代表建議,切實提高解決率、滿意率,從而切實增強督辦實效。(唐得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