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勞動監察部門為農民工討回116萬“血汗錢”
【連網】(記 者 陳 兵 通訊員 李德生)“太好了!終于拿到工資了,可以回家過年了。”1月27日,灌南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順利處理了一起農民工投訴案件,經過一番努力,為40余名農民工討回116萬余元的“血汗錢”。
眼看快到春節了,可有些人辛辛苦苦干活卻被拖欠工資,也沒法回家過年。近日,灌南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舉報大廳的工作人員早上剛上班,就接待了縣化學工業園區的農民工投訴,稱他們在江蘇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化工園區企業廠房建設工程中,被用工單位拖欠了工資,涉及人數40余人,拖欠工資116萬余元。
接到投訴后,灌南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立即派出勞動保障監察員到達現場進行調查。據灌南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立案調查后查明,該項目發包企業將工程承包給了江蘇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該企業已經按照工程量將工程款全部結算完畢,但江蘇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對情況進行了解后,勞動保障監察員首先向該項目負責人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人社部《關于加強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查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如果拒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將涉嫌觸犯刑法相關規定。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灌南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向該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該單位在期限內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1167500元。
1月27日,該建筑公司在灌南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督促下,支付了拖欠40余名農民工的工資116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