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201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2015年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蘭州市人社局同意,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及數量
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工作人員3名。
二、公開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全省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副科級及以下公務員。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除《公務員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三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學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同等條件下,從事法制工作及相近專業優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服務年限未滿,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12月21日—12月28日(節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報名地點: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秘書處(蘭州市城關區南濱河東路637號602辦公室)。
3.報名材料:(1)《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登錄“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http://szefzb.lanzhou.gov.cn/)網站下載;(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張;(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按照公開選調的條件和資格,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者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專業知識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的能力;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專業知識結構、應急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容儀表,按照3: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后,可最低降至2:1的比例。考試由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比例為1:1。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體檢普通標準執行。若體檢不合格,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派出考察小組,到其所在單位進行全面考察。
(四)組織決定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組織考察等情況進行綜合排序,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提請中共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會議討論決定。
(五)公示與調入
在“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對擬調入人選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選調問題的,統一執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工作的,正式辦理相關手續。#p#分頁標題#e#
四、其他事項
為保證公開選調工作的嚴肅性、公開性和透明度,公布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舉報電話: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0931—8850045
本公告由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公告可登陸“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http://szefzb.lanzhou.gov.cn/)查詢。
聯系人:欒文波 陳 雅
聯系電話:0931-8772528
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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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