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機構改革|全國已有超三分之二省份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
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的省份再增三省份。
據四川在線消息,10月24日上午,四川省委召開常委會(擴大)會議,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批復的《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上來。討論修改《關于〈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為全省機構改革工作做好充分準備。
會議強調,涉及機構變動、職責調整的省級部門要堅決服從大局,機構調整、職責劃轉、干部安排、集中辦公、新部門掛牌、人員轉隸、下屬單位劃轉等工作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實到位;全省機構改革2019年3月底前按中央要求如期完成。
上述四川官方媒體的報道證實,《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已獲黨中央、國務院批復。
同日,江西媒體“江西政讀”微信公眾號披露,日前,中央正式批復了江西省機構改革方案,這也標志著江西省機構改革已經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改革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機構共計60個,其中省委機構17個,省政府機構43個。本輪改革中,新組建和職責有重大調整的有24個。
同樣在24日,“廣西新聞頻道”微信公眾號消息透露,日前,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準《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標志著廣西機構改革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24日,自治區黨委召開全區機構改革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鹿心社強調,按照中央要求,今年年底前,自治區機構改革要基本落實到位;市縣機構改革方案要在12月底前報自治區黨委審批,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至此,全國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東、江蘇、廣東、湖南、遼寧、云南、浙江、吉林、黑龍江、寧夏、山西、安徽、北京、河北、河南、甘肅、重慶、四川、江西、廣西22個省份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的信息由當地官方媒體公布。
也就是說,在全國31個省份中,已有超三分之二省份的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
根據中共中央2018年3月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其中,在全國率先啟動省級黨政機構改革的海南省已于“十一”長假后基本完成改革工作。(澎湃新聞記者 岳懷讓)
